公共科学的管理变革——科研评价体系的建立对不同国家与科学领域知识生产的影响
作者:admin浏览数:2020-07-10 15:48:09
摘自:Richard Whitley and Jochen Gläser .The changing governance of the sciences : the advent of research evaluation systems[M].edited Dordrecht: Springer,2007:3-27(受篇幅限制,本篇译文为节选,重点翻译科研评价体系对不同国家公共科学政策的影响部分)
译者:蒋林浩 北京大学教育学院博士生,华南师范大学副研究员
一、引言
二战后,世界经合组织的成员国对国家的科学技术政策有越来越深入的讨论,这些讨论涉及了国际科学技术政策的不同阶段和不同范式(Ruivo 1994),既体现了工业化国家对科研的差异化认识,也反映了公共科研体系的规模和复杂度的变化。(详见如Brooks 1990;Freeman和Soete 1997:374-395;Martin 2003)。政治精英不再认为学术研究或基础研究与实现经济社会目标是呈线性相关的,他们开始意识到科研与公共需求之间关系的复杂性和关联性。他们认为要实现社会经济发展需求,需要对科研进行更积极的引导。(Braun 2003)。
越来越多社会主体(比如政治家、商业精英或其他有影响的人物)意识到大学或其他科研机构在开展的基础研究对国家和地区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公共科学的规模日益扩大,经费需求不断上升,导致科研工作者无法独立工作(Dasgupta和David 1994;Whitley 2000);同时科研成果逐步成为国际竞争、新产业发展、经济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资本。越来越多国家将公共科学的发展和管理定位为国家发展的重心,纷纷设立科学技术管理部门或机构,引导科学研究的方向和发展。(Drori等 2003)
通常做法是将公共政策的目标和评价标准与科研资助机构的项目筛选和监控结合,以确保受资助的项目对公共政策目标的实现有所帮助(Braun 1998)。“战略性”科研资助机构(比如英国医学研究委员会、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主要负责资助对全国战略性目标有重要贡献的研究项目,以引导研究人员开展实用价值最高的研究项目。这种研究属于斯托克斯(Stokes (1997:71-74))所说的“巴斯德象限”,指那些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机制的研究项目。
由于很多国家的科研资助规模趋于稳定或者减少,为了确保资金的使用更具实用性,科研资助机构的设立及其对研究方向的引导就显得尤为重要(Braun 1998)。大部分科研资助机构通过选择和监控科研项目来引导研究方向,主要手段是对申请项目和申请人开展前瞻性评估工作,再组织不同形式的同行评议以形成激烈的竞争,确保研究的高质量。很多国家用来开展前瞻性评估工作的投入已远超科研成果的验收评价投入。正如柯仁斯Cozzens(1990:283)所说的:美国的科研资助体系将重点放在前期评估,却极少关注科研成果的验收评价。意味着美国的科研资助机构把精力都集中在经费的分配上,却很少了解经费发放后会发生什么。尽管如此,柯仁斯还是预言越来越多国家会对科研资助组织常规性评价,一方面是为了确保研究成果的高质量,另一方面是为了满足政治需要(可见本书中Cozzens和Kneller所写的章节)。20世纪90年代后,用于评定研究成果质量的验收评价也在不同国家迅速增长,许多国家形成了“事前评价”为主,“事后评价”为补充的研究评价体系。
二、科研评价体系的特点及其影响
科研评价体系是指有组织的、有周期的由国家机构或国家委任机构实施,用以评价科研项目优劣的程序。科研评价体系在不同国家的不同时期都会有所不同。不同的地方在于RES的组织管理和对资源分配决策的影响成都。首先,在组织管理方面,本研究对科研评价体系的频率周期、组织形式、标准化和透明度进行区分。频率是指评价组织的周期,比如英国科研评估周期是三年到七年,澳大利亚科研评估测量每年举行。组织形式是指由哪些机构来组织实施评价过程,比如有些评价由国家中央机构组织实施,有些是由大学或院系提出临时实施。标准化是指不同学科领域和不同时期均使用同样的评价程序和方法,不同国家有不同标准。但是要特别强调的是,有些科研评价程序是正式规定的,但在不同学科领域的操作方式(比如同行评议小组的操作)却相差甚远Langfeldt(2001)。英国科研评估体系(RAE/REF)就一直致力于评估程序标准化和不同学科领域特点相互结合。科研评价在公共透明度方面的差别也非常大。在高度透明的评价体系中,评价小组按公开透明的、规定明确的标准和方式来实施评价,评价结果会被公开发表并作为大学和学科排名的基础。在其他评价体系中,评估工作由少量的非正式任命的同行专家实施,他们可以自行决定评价程序,并采取非公开的方式向大学或国家机构汇报。譬如,欧洲大陆国家的科研评价方式多数为非正式方式,评价过程和结果都不对外公开。
部分国家已经形成了频率高、组织正式、过程标准化和结果公开透明的科研评价体系。这些国家采取上述评价方式对过去4-5年期间的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并排名。评估管理通常由国家统一实施,其组织过程高度规范化和标准化,评估专家小组是通过正式程序遴选并相对固定的,评估的过程和程序是公开化、标准化和系统化的。英国科研评估框架(RAE/REF)就是典型例子,评价过程的日渐正式化、评价结果的公开化、评价程序的合法化使得英国科研评估框架在科研人员心目中越来越重要,因为评价结果关系着他们的公众声誉和科研资助。
科研评价体系影响知识生产过程的另一个因素是评价单位的组织形式(van der Meulen,Schiene与Schimank)。在不同的科研资助体系和学术系统中,评价的单位不同也会造成大学科研管理模式的差异。譬如,在荷兰,最初的评价单位是科研项目,大学就会有组织地组建科研项目来申请科研资金;在德国萨克森州,评价单位主要是个人,大学就重点整合个人或科研队伍,以增强研究能力;还有一些评价单位是整个学科,比如历史学科或哲学学科;也有一些评价单位是专门化领域或跨学科领域,比如环境领域或经济历史学等。这些评价单位的差异都直接影响了大学的科研管理模式差异。
不同科研评价体系的另一个差异是其对公共科学资助的影响,即是否对资源分配和科研人员收入产生了直接影响。欧洲大陆很多国家是通过直接控制方式来分配大学和院系资源,因此科研评价与学校资源决策没有直接挂钩(详见Campbell 2003及本书中Cruz-Castro和Sanz-Menendez,Engwall和Nybom,以及van der Meulen所写部分)。但在英国或澳大利亚,科研评价体系对资源分配结果是直接相关的,其相关度在不同学科领域和科研机构间是有差异的(Glaser和Laudel)。
越来越多研究提到,科研评价体系对科研人员和大学产生了一系列影响(详见Martin和Geuna 003;Tabil 2001),包括大学愈加意识到声誉的重要性,愈加重视科研成果的国内外发表和取得业界认可,核心期刊论文的发表竞争和科研资金的竞争更加激烈,更加重视热点问题的研究。系统化和公开透明化的科研评价体系会促进研究者、大学和期刊的分层,也促使科研机构的科学研究和成果发表规范化管理,但是其风险是,科学家们为了在短期内有更多科研成果,不再投入到长期的、高风险的、跨学科的研究,也不敢挑战现有的传统学术权威。
系统化和公开透明化的科研评价体系对这方面的影响会更加明显。为了分析不同类型科研评价体系如何影响公共科学系统,本研究对比两种理想化的科研评价体系,即弱式评价体系和强式评价体系。
弱式评价体系是指由资助机构或大学组织的非正式评价体系,这种体系没有标准化的评价程序和指标,也没有公开化的评价结果,其主要目的是促进研究机构的发展,我们称之为形成性评价,而非验收评价(终结性评价)。这类评价体系不对评价对象进行国际排名,也不会与资金分配直接挂钩。尽管弱式评价体系也会鼓励科研人员或大学重新思考他们的研究策略,但其影响程度并不是很大。
与弱式评价体系对应的强式评价体系,是指高度制度化的公共科研评价体系,其特征包括:评价开展常规化、评估规定和程序高度正式化、评价结果会有公开的标准化排名。被评价对象能查到自己的相对位置。其评价结果会直接影响科研资助决策,而这部分资助又是大学或机构收入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其对大学或机构管理带来了很大影响。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知识生产的影响主要包括五个方面:
一是研究者会增强与他人竞争的意识,也会认识到项目合作的必要性,以获得学界认可。研究者会努力为学界精英所认为的该领域的共同目标作贡献,后续的研究也会更加集中在这些公认的研究目标。
二是评价专家不得不对比不同研究成果的优劣,他们会形成一套该领域科研质量和学术价值的评价标准,为个体科研人员、大学或科研机构提供统一化的评判标准。随着科研评价的常规化,这些评价标准和研究目标会逐步制度化,成为该领域的主流评价标准。
三是研究目标和评价标准的集中化会减弱该领域的学术研究目标和方法的多样性,尤其是挑战现有传统权威的研究目标和方法会明显减少。科研评价对科研人员和大学机构越来越重要,探索差异化的研究方法或策略的成本会日渐增加,为主流研究目标作出贡献的压力也会逐步增加。研究新手也受到很大影响,因为他们的研究方向和方法必须与当下的研究热点和标准一致,才能获得工作机会和晋升机会。
四是学科标准的增强和学科目标的一致化会抑制学科新领域的开发和新目标的提出,因为这些新领域和新目标超越了现有的学术组织界限,偏离了传统的研究目标,其资金投入的风险也会增加。强式科研评价体系也会导致声誉和资源竞争加大,探索新领域和使用新方法的风险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学术创新就会受到很大的抑制,科研评价体系推进了学术判断的保守趋势。
五是评估排名的标准化、正式化和公开化导致了研究人员、研究团队和科研机构的分层。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增强了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排位意识,鼓励研究人员或机构改善策略以提升排名位置。其后续影响是,科研资助机构逐渐把科研资源集中到名校,英国科研评估框架便造成此类影响。当然,这些影响在不同学术系统和不同学科领域是不同,下面将讨论不同科研评价体系对不同科学系统和不同学科领域的影响的差异。
三、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在不同公共科学系统中的影响
国家公共科学系统有六个主要特征会影响科研评价体系的运作,以及科研评价体系对学术组织和知识生产的作用。
(一)国家科研资源的分配方式
首先,越来越多国家采取竞争性科研项目来分配资源。传统的资源分配方式是成批的分配方式(通常是按照已有的常规份额对院系进行分配,或者根据在读学生和毕业生数量进行调整Hansen和Borum 1999;Liefner 2003),这种方式给了科研人员在课题方向和研究方法选择等方面更多自主权,也有更多时间去达成学术目标。在成批资助的体系里,是否有能力继续做研究并非完全取决于科学家中短期内的表现。
与成批分配方式相对应的是基于项目的竞争性资金分配方式。这种资助体系会缩短研究成果科研成果和资源分配之间的循环周期。由于越来越多国家降低了成批的资金分配方式的比重,更大程度选择了竞争性项目资助方式,基础科研成果的资助方式变得越来越主流和重要,这种方式缩短了科研人员的科研成果产出时间。同时,通过把资金分配与科研项目对公共政策目标的贡献度直接挂钩,导致了国家对科研目标和方向的直接引导(Braun 2003)。
(二)国家政策目标与资源分配的结合
随着国家希望利用科学研究来解决公共政策问题,以增强国家经济竞争力,科研资助体系与国家的公共政策目标(比如发展新技术和新产业目标)结合起来变得非常重要。不管是通过签订正式合约、使用解决公共问题作为项目筛选条件,还是通过让用户群体加入科研项目开发,都会促进科研资金的分配与公共政策目标和标准的结合变得制度化,也使支持应用导向研究的作法合法化。
将公共政策目标融入到科研项目的资助程序的做法,可以限制学界精英对学术目标和研究方法的集中控制,同时也能增加相关科学的多元性。Braun(2003)认为,当公共科学政策用于成批分配的资金在逐步减少,而用于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研究资金逐步增大的情况下,上述影响发生的可能性更大。总的来说,我们把资助制度与公共政策目标的结合称之为第二个特征,这个特征与传统的只关注学术目标的做法是有区别的。
(三)资助机构与目标的多样性
科研评估资助体系的第三个重要特征是资助机构及其目标的多样性。Glaser和Laudel在本书中指出,澳大利亚公共科学系统的一个显著特征,是科学家们对仅有的一个机构(澳大利亚研究理事会)具有高度依赖性。而英国、瑞典及其他欧洲国家均有多个不同类型的资助机构为不同的科研目标提供资金,科研人员有多个选择和渠道获得科研资金。美国的科研资金来源就更多样了,包括不同联邦和州政府机构(Stokes,1997)。资助机构越多,资助的科研目标越多样,研究者就更少依赖于某个特定的同行群体或机构人员,也可以从事不同科研目标的研究,并由可能采用一些新的研究方法。这个特征也可称为外部研究资助渠道的多元化。
相反的,在英国、瑞典及其他欧洲国家,通常有好些不同类型的机构为不同的科研目的提供资金,因此科学家们在筹集资金方面有更多的选择。当然,在美国,资金来源的种类就更加广泛了,包括不同的联邦和各州的机构(Stokes,1997)。一般来说,资助机构越多,资助的目标越多样,并且拥有大量资源的话,研究者就越少地依赖于某些特定的学科同僚和机构人员,就更有可能从事具有不同学术目的的研究,更有可能采用新颖的研究方法。这种特征可被称为外部研究资助渠道的多元化程度。
(四)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独立性差异
第四个影响特征是大学和其他研究机构的组织独立性和组织能力的差异。尽管以前对大学集中化管理的国家逐步趋向于去除集中化而形成分散体系,大学的自主程度在国家间依然相差甚远。不同国家和大学在自主组织和管理程度上均有很大差异,主要体现为战略规划独立的程度差异、资源分配形式的差异、科研成果监控管理程度的差异、设立不同研究目标的自主程度差异等(Weingart和Maasen在本书中对大学“企业化”的讨论中会强调)。
在大学管理高度集中的国家,科研人员若是国家或地方政府的公职人员,大学的预算很大程度由中央政府决定,这类大学的管理会受到很大限制,难以像私人企业签订雇佣合同来增强某方面科研能力。长期以来直到最近,欧洲大陆的许多国家以及日本的研究机构管理部门形同虚设,财政和管理政策基本上由教育部和科技部制定,多数关于研究和教学的决策是由上级学会制定的(Clark 1995;Coleman 1999;Muller-camen和Salzgeber 2005)。在这些国家,大学和科研机构的组织自主权、凝聚度、独特性是相对受限的,特别是资源分配、建立新部门或废除旧部门等方面。
公共科学体制的这种特征,显然取决于国家资助制度的情况。如果大学的科研基因主要依赖于一两个国家机构的资助,大学无法控制用于教学和科研的资金数额和分配方式,大学实施战略管理的自主权就会受限,即便他们相对于国家的控制来说有较大的形式独立性。例如,Cruz-Castro和Sanz-Menendez在他们所撰写的章节中指出,在西班牙,大学无力提供科研资金使它们不能作出战略性的部署。Glaser和Laudel在本书中也指出,在澳大利亚,大学之前拥有的较大的形式独立性已经在实际上大大削减了,原因包括资助金额的减少、大学对项目资金拨款的高度依赖以及基于评价的资助方式(可见Marginson和Considine 2000)。我们还需继续观察,在很多欧洲国家以及日本,目前的变革是否会同样地出现形式上自主性的增加,而对国家政策的实际依赖性却很大的情况(本书Engwall和Nybom;Kneller,与Weingart和Maasen)。
(五)社群中科学家和知识的社会地位
这个特征是指每个社群中科学精英的凝聚力和声望,以及科学家们与科学知识的总体社会地位。这个特征反映的是科学界精英如何进行有效的内部组织、形成一个利益团体的能力,从而控制学术声望与资源在不同机构和领域的分配方式。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学术声望与资源都集中在一些一流大学和科研机构中,使它们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学术和社会等级制度中的顶尖位置,例如英国的剑桥大学和牛津大学、日本的东京大学和京都大学。
(六)大学在资金拨款、研究目的和劳动力市场上的分化
在公共科学系统中研究目的、事业和劳动力市场的组织分化(Whitley 2003a),指的是科研机构系统组织结构划分上的强度和稳定性,这种划分是为了开展不同种类的知识生产活动,例如理论驱动的知识、应用导向型研究和科技转化。
在大学、应用研究机构和私人企业组织高度分化的研究系统中,科学家们从事不同类型的工作,评价标准不同,他们也会走上完全不同的职业生涯道路;这种系统也不鼓励他们调职到其他科研机构,科学家们很少在同一个劳动力市场上竞争。相对来说,很少有人愿意离开大学,利用自己的科研成果建立自己的公司,因为若是公司倒闭,他们是很难回到原来的研究岗位的,特别是在一些高风险的子行业,例如治疗性生物技术行业(Casper 2000;Casper和Whitley 2004)。
相反,在大学、应用研究机构和私人企业组织分化程度较低的地方,比如美国,科学家的流动性会更大一些。相较其他国家,美国的大学似乎能够融合更多种类的学术目标和学术活动,而且它们一直对市场的敏锐性更高(Clark 1995;Kenney 2000;Casper 2006;Mowery等 2004)。总体来说,分化程度越低,当国家或其他机构愿意投资的时候,就越容易建立新的科学领域,特别是那些属于“巴斯德象限”的领域,比如计算机科学(Mowery 1999)。
四、总结
公共科学系统的这六个特征的变化,很可能会左右强式研究评价体系对知识生产的影响方式和程度。以上所述的它们对五种影响的增强和减弱情况,总结在表1中,并且我们现在要对之进行更详细的讨论。
首先,竞争研究项目资金对研究目标、成果评价频率产生了重要影响。引入强式的研究评价体系到学术系统中,需要研究者对外部拨款进行激烈的竞争,就很可能会产生很多这样的影响,特别是当资金拨款集中到一两个机构,而且像英国的学术研究评估一样,项目评价是基于相似的学术分界来组织的话。在这种情况下,评价体系会使得同行评议的重要性加大,也会使学术精英在重大问题和解决方法的提出方面的重要性大大提高。对学科内声誉和专业声誉的竞争会非常激烈,科学家们不得不把自己的项目目标和研究方法与国内外同行的结合起来。科研机构间对名誉和资金的竞争也会非常激烈,研究人员、院系和大学的分层也会更加明显。
科学精英为了争取项目资金和提高研究产出,会出现竞争追逐的现象,这种竞争限制了大学和科研机构实施创新的、独特的、挑战权威的研究策略和方法。当大学越来越依赖于事前事后的同行评议,大学能够行驶的学术自主权就逐步降低,大学越来越关心如何获得好评和如何提高排名。尽管部分政府机构也采取了一些补贴措施来鼓励非核心的和非主流的科学领域和研究方法,但是这种补贴短期是可行的,但是长期来看是很难实践的。
其次,基于项目的资助方式与强式的科研评价体系两者会相互促进和影响。这种模式会限制大学的学术自由和独立,导致大学不敢使用非正统的方法来研究新课题,也不敢投入研究非热门的科研问题,更不敢提出学界主流认为是错误的理论,比如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所提出的大陆漂移说(Hallam 1973)。尽管在一些国家的公共科研系统中,大学形式上享有学术自主权,但这些事前事后的科研评价使得大学或多或少会受到评价结果的影响,压制了那些挑战主流科学的新领域的开拓。尽管目前还没有资助系统完全把基于项目的资助方式与强式的科研评价体系结合,但如果像英国皇家学会所提倡的将所有的公共科研资金都通过英国研究委员会来分配,并且取消对英国大学学术研究的年度拨款,那么两者的结合就会很快实现。
如果科研人员对于科研资金拨款没有那么依赖,那么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就没有那么显著,尤其是当大学具有较高水平的管理自主性并且具有多样化的资助机构时。如果大学和科研机构能够控制招聘制度和资金分配,它们就能开展更多样化的科研领域研究。相比于以国家为核心的学术科研体系,它们会有更强的组织创新能力,研究领域和方法也会更多样化。但是如果在这样的公共科学系统中实施强式的科研评价体系,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学术声誉竞争,促进研究课题的合作协调,降低研究类型的多样性,缩短科研项目的研究时间。这种变化是逐步发生的,也不是很激烈的变革。
下面我们要讨论的是国家或其他资助机构对有贡献于公共政策目标的战略性研究项目的资助,它似乎可以缓冲强式科研评价体系所导致的集中化与标准化,特别是当资源分配与非科学团体和非科学标准有关的时候。基于学科精英标准的评价与基于公共政策问题为导向的出资机构的评价之间形成了矛盾,这种矛盾冲突加强了大学内部和大学间关注学科研究的目标与公共资助部门关注应用导向研究的目标之间的差异。这个矛盾也可能会降低从事应用导向型研究项目的吸引力。
尽管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很可能会加大研究者对学术声誉的竞争,促进研究者在学术目标和研究方法方面的合作,但是评价的主体不仅应该包括学术精英,也应该包括应用导向的研究人员。大量的项目资金是由追随公共政策的资助机构提供,如果公共政策的目标是跨学科研究的话,上述影响就会被弱化。在这种情况下,研究机构才能有更大的战略自主权,也能发展自身独特的研究目标,并在内部不同研究团体和研究方法间自主分配科研资源。
一般来说,资助机构的目标和评估标准越多样化,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就会减弱。因为科研人员可以从不同途径来获取资源,这些资助机构对学术价值的判定方式也是多样化的,那么,整个资助体系对同行评议的依赖性就会减弱。因此,少数的科学精英就不能垄断科研项目的评价标准和程序,也不能主导科研资源的分配了。
研究机构的学术目标和评价标准多样化,有利于科研人员开拓新的研究领域,应用新的研究方法,选择新的研究方向,这些新方向不一定是学科精英所认可的。在学科精英主导的评价体系中,科研人员可能可以在问题导向的研究领域发展新的方向,但是这取决于基于评价的资助方式与具有多样化目标和标准的资助机构之间的资源来源平衡。
具体来说,研究机构目标和评价标准的多样化,使科学家们能够开拓新的研究领域,使用新的研究方法,选择新的事业道路,这些新方向可能都是不被控制着质量评价的学科精英所认可的。即使在强大的、学科精英主导的评价体系中,研究者们可能可以在问题导向的研究领域中发展新的事业,这取决于基于评价的资助方式与有多样目标和标准的资助机构之间的资源来源平衡。
如前所述,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实际战略自主权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资助方式。高程度的组织自主权是如何强式科研评价体系对知识生产的作用,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问题。如果这种自主权和独立性反映的是机构的高地位和对关键资源的控制权(比如机构可以通过捐赠来获取资源,而不需要国家支持或同行评议分配的资源),一般来说,地位较高的机构比如大学就可以采用独特的策略来支持多样化的学术课题和研究方法,而地位较低的科研机构就无法做到。
声望以及对关键资源的控制权使得大学有足够能力投资一些周期长、风险大的项目,也能聘请和支持科学家采用非常规的研究方法。至少,一流的科研机构能够聘请科研人员来研究那些非学术主流的课题,或支持跨学科研究以开拓新研究领域。因此,一流的科研机构,如果拥有一定的自主权和对资源的独立控制权,他们就可以减少强式研究评价体系所带来的影响
下一个要讨论的是科学精英的凝聚力和声望。这个因素影响着他们能否左右评价体系的组织和方向。有影响力的科学精英会按自己的看法来设计评价体系,使得评价体系中所谓的“好研究”都符合他们的标准和要求,并与他们的学术目标一致。科学精英会偏向于同行评议体系,同行评议体系赋予他们设计评价标准的权力。因此,一旦科学精英们有很大的凝聚力,他们便能够直接影响评价体系的实施和发展,也会加大科学界对学术声望的竞争,使得研究目标都往精英们关注的方向发展,也会逐步强化当前的学科分界。
综上,有影响力的科学精英和强式的科研评价体系结合,会阻碍新的研究目标、方法和领域的发展,降低应用导向型研究的吸引力。此外,当大学和科研机构处在一个稳固的学术社会声望等级结构中时,科学精英对评价体系的设计和实施的影响力也会促进等级分层。因为,科学精英通常就职于最好的机构,由于评价标准是科学精英所制定,这种基于质量的评价方式会促进资源集中到这些一流机构中。高度等级化的学术系统中,又会反过来强化评价研究成果的标准,日本就是一个实例。如果提供研究资助的机构是多样化的,追求多样化的学术和政策目标,那么大学和科研机构能够获得用途不一的资源,大学和科研机构的层级化就不会太稳固,战后美国就是一个实例(Stokes 1997)。
下面讨论科研机构的研究目的、研究类型和劳动力市场分化是如何影响强式科研评估体系的作用的。在研究型大学中,研究类型的高度分化增强了强式科研评估体系的影响。这是因为研究型大学将“纯科学研究”从应用导向研究中分离出来,减少了大学开展多样化学术研究的可行性,不同类型研究争取资金的难度也会加大。由于强式科研评估体系以同行评议为主要手段,那么领头的科学家成为主要的决策者,他们又处在高度分化的科学系统中,这些领军科学家的标准和追求便主导着科研评价体系,也鼓励了大学研究人员对学术声望的竞争。
一般来说,只有新的科学领域和研究方法在应用导向型的研究中是受鼓励的。公共科学系统中有多种资助机构,不同资助机构追求的研究目标是多样化的。高度的组织分化会将多样化研究的压力引导到专门的研究机构,而不是落在研究型大学身上,战后德国便是如此。这意味着,在高度分化的公共科学系统中,至少在研究型大学中,要想开拓新的学科领域,使用新的研究方法是非常困难的。
如果在一个公共科学系统中,提供研究资金的机构和基金会是非常多样化的,同时大学也能高度控制自己的资源,有高度自治权和战略能力,那么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就会大幅度减少。对于社会声望很高、具有独立资金来源渠道的顶级科研机构,强式科研评价体系使学术趋于保守的影响也会比较有限。相反,如果研究资金的来源渠道只有一两个国家机构,其他资助渠道又很少,那么,强式科研评价体系的影响就会很明显,澳大利亚便是这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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