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的故事 作文500字:小学五年级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作者:admin浏览数:2020-05-25 08:26:10
我与书的故事 作文500字
【我与书的故事】现代人类科技发达,书籍也随着逐渐普及,从哲学书到漫画书,种类齐全,各不相同。因此,就会有许多的爱书之人买购书籍,而我,就是其中的一员。
我爱看书,因为书能陶冶人心,当在神秘的知识海洋中遨游时,美妙而精彩的故事可歌可泣的感人小说令人肃然起敬的英雄人物,让我浮想联翩,就像喝了酒一样,沉醉在其中。
醒来后,不禁对刚才的“美酒”回味无穷。
我爱看书,爱得如醉如痴,甚至恨不得用所有的睡觉时间来读书,就连去厕所,也不放过这么一丁点儿时间,总要拿着本书。
父母亲见无论怎么责骂我,我也不听,只能随我了。
记得那次,我刚买了书,做完作业后,就一头栽在床上,开始津津有味地看。
铃铃,铃铃,……闹钟响了,暗示我:九点半了,该睡觉了。
我依依不舍地放下书,趁爸妈去刷牙的空当儿,一溜烟儿跑到客厅,拿出手电,又悄悄回房。
爸妈进房睡觉了,我躲在被窝里,打开手电,借着微弱的光看起书来,冷不防爸进入我的房间,发现我在被窝里看书,不容分说,立马揪起我,抢去新书,撕了个粉碎,然后大声责骂我。
回到被窝,我扒在床上哭了整整一夜。
从此,我再也不敢在睡觉时看书了。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我认为这句话说得很对,不看书,从哪儿得到知识呢?得不到知识,以后怎么会成功呢?但并非所有的书都是有益的,还有一些不文雅的书,看了以后,会改变你原来的思维,最终令人误入歧途,就好比对与错,看了有益的书会增长知识,看了不雅的书会有害身心。
一本书,是好?是坏?就连最聪明的科学家也给不出标准的答案,或许只有飞逝的时间才能够证明一本书是好是坏。
这里有很多你选一篇吧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字从幼年起,书就早已悄悄进入我的生活,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打开尘封的记忆时光开始倒流,我似乎回到了我的幼年时代。
那时,年幼无知的我,便经常跟爸爸妈妈去书店,让爸爸妈妈买一些故事书,然后由妈妈讲给我听,通常,一个故事我都要听好几遍。
那时,年幼的我,便经常为善良的白雪公主而流泪,为虚心的乌龟而大声叫好……也正是从那时起我爱上了书,书也成为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当上了我形影不离的知心朋友。
如今,随着时光的流逝,我才一个年幼无知的小女孩变成了一个五年级的大姐姐,人们都说,女大十八变,我也不例外,但是,我还是像以前那样,如饥似渴的“啃”着每一本好书,还经常摘抄每一本好书,还经常摘抄每一本书中的好词佳句,有时,妈妈嫌我买的书太多,我就去图书馆看书借书。
我在书的世界里无忧无虑的生活,我似乎与每一部小说戏剧的主人公合为一体,和他们共悲伤共快乐。
我和书的故事是那么多,读书已成为我生活的一部分了。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字在美好的童年时光里,我有一个形影不离的好伙伴——书。
郑板桥说,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竹;对我来说,却是可以食无肉,不可居无书。
我的卧室里,在两个书架上书桌上窗台上枕头边,到处都是书的地盘。
书教给了我丰富的知识,书传授了我做人的美德,书陪伴我快乐的成长。
从咿呀学语开始,我就与书结缘。
妈妈说我两三岁的时候就喜欢坐在书堆里“哗啦哗啦”地翻书,趣味盎然的图片常常让小小的我兴奋不已。
就这样,图画书犹如一把钥匙,为我打开了通往知识王国的大门。
当我背起书包一本正经地迈进小学大门时,我和书的关系也越来越“铁”了。
《少儿百科全书》使我懂得了许多科学原理;《天才的摇篮》让我领略了谜题的奥妙;《名人背后的故事》令我知晓了名人背后所付出的艰辛和努力,《简爱》《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秘密花园》等世界名著更是让我如醉如痴。
上学的时候,偶尔我会忘了带作业,但从来忘不了带上一本课外书,害得书包总是“超重”。
为了能挤出更多的读书时间,我可有不少“光荣事迹”。
有一次,我新买了一本《安妮日记》,一回家就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该睡觉了,我还是意犹未尽,于是我想出了一个“妙计”。
等爸妈睡了以后,我趴在被窝里,小心翼翼地打着手电继续看。
正当我看得兴致正浓之时,妈妈气势汹汹地掀开被子,把我抓了个现行。
妈妈气得火冒三丈,却又对我这个书虫无计可施,只好把我的书和手电当场没收,把我“无罪释放”了。
书是我最亲密的朋友,我和书的故事,一天都说不完。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字书可以把你带到一个喜怒哀乐的世界里,我从中享受到了无穷的乐趣。
回忆的大门徐徐打开,还是小学生的我,对书本一点兴趣都没有,有时还会一种说不出的厌恶感。
每到我们班看书,我总是觉得很无聊。
上初中后发生的一件事,使我和书之间的关系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那天,我旁边的同学刚刚看完一本书。
当时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的,随手拿起了那本书,翻了翻,同学见了,却很热情地说:“你喜欢?拿出看吧!那可是一本好书哩!”我当时真的后悔极了,又不好意思拒绝,只好说:“是吗?那看看!”回到座位,随手便把它扔在一角,没再理会这件事了。
几天后,我的同学突然问我:“书好看不?”这时我才想起这回事,却不敢告诉她我根本没理会那本书。
支支吾吾地说:“还可以,不过没看完哩!”她听我这么说,笑眯眯地走开了。
看到她那个样子,我心里感到有点内疚。
于是便硬着头皮翻开了那本叫《我和绰娅的故事》的书来。
开始还是漫不经心的看,渐渐地我便被书中的故事吸引住了。
心情也随着主人公的遭遇而起伏不定,慢慢地好像自己成了书中的人物,高兴喜悦伤心悲愤……一时所有的喜怒哀乐都体会了。
难道说我已经爱上书了?是的从那一瞬间开始,我知道自己会与书结下缘份了。
我该如何感谢我的那位同学呢,如果不是她我现在还是个浑沌的人,不知书为何物呢?现在每到假日,我手中总会拿着一本书,她似乎成了我的好朋友,与我形影不离了。
它时而叫我哈哈大笑,时而又叫我怒气冲冲,一会又变得悲伤失落,不能自已。
有那么几次我忘了吃饭,妈妈还把我狠狠地骂了一通。
虽然书是被迫暂时放下了,但心终归是放不下的,还是想着里面的故事情节,惦记着里面的人物。
此时此刻,才真正体会到读书的乐趣。
不是吗?读书不仅使空虚变充实,而且还会增长你的见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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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五年级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我和书的故事“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是唐代诗人杜甫的诗句,也是珍贵的学习经验。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女孩,找到过读书的乐趣。
现在就让我给你说说我读书的趣事吧!临近中秋节了,妈妈说:“竹儿,去买一盒月饼吧!”我一听说要买月饼就高兴地跳起来,因为我可是是个小馋猫。
我接过钱就往外跑,在途中新开了一家书店,我看见里面花花绿绿整整齐齐地一排排书,就毫不犹豫地走了进去。
“啊,里面有我最喜欢的书《西游记》!”我迫不及待地拿起《西游记》,一页二页……我像一个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贪婪地读着……《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任劳任怨为师父上刀山下火海都在所不辞,而唐僧三番五次因为误会要与孙悟空断绝师徒关系,可孙悟空并没有怀恨在心。
当唐僧陷入困境时,他义无反顾地降妖捉怪,将唐僧一次又一次的从危险中救出,确保唐僧安安全全地上西天取得真经……我像一条小鱼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正当我看得津津有味时,只听见旁边书店的阿姨说:“关门啦,关门啦。
”我才知道已经从中午点看到晚上点。
当我合上书时,已经把买月饼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回到家,妈妈生气地问:“你买得月饼呢?”我恍然大悟忘记了买月饼。
我低下头说:“妈妈,我……”妈妈大发雷霆:“你跑哪里去干什么了?我们到处找你都找不着。
”我回答说:“妈妈,我经过一家新开的书店,就进去看书,你也知道我是一个“小书虫”,一看就看到书店关门,买月饼的事就忘了。
妈妈,对不起!”妈妈对我说:“原来是这样的呀!妈妈错怪了你,给你说对不起。
看书时好事,但是你要给妈妈说说,不然我们着急找你,还会因为你跑哪里去玩了”。
误会解开了,我今后一定会在书店里去读很多有益的书籍,增长自己的课外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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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文范文:我和书的故事500字
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我和书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岁的时候就能背下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下载百度知道,抢鲜体验使用百度知道,立即抢鲜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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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我与书的故事我爱书,但更爱读书。也许你们在想,读书有什么意思,干巴巴的,还不如看电视玩电脑呢!但是,书能写出情感,电视却不能。
正是因为书好看,有人物感情,我才会经常“抱”着它们,一看就忘了时间。
有一次我回家后,急急忙忙开始写作业,因为那晚我还有英语课。
写着写着,眼睛就“跑”了,死死地盯住昨天没看完的那本书。
结果手也失控了,不由自主地把书拿下来,“不听话”地翻看起来。
看着看着,便被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吸引,“走火入魔”了,连放在手边的表也顾不得看一眼。
直到妈妈回来把我叫“醒”,我才看了一眼表:妈呀!差分钟上课,我包还没收拾哪!我一急就以超人的速度收拾,可还是晚了几分钟。
怎么样,厉害吧!看书可以忘了时间。
是啊,谁能抵挡住那种诱惑呢?引人入胜的标题,丰富多彩的内容,华丽优美的词语……这真像一个饿着肚子的人见到美味大餐一样,那种对读书如饥似渴的感觉,它可以把我们带进浩瀚的天地,带我们领略人世的真谛,让一贫如洗的人得到一笔精神的财富!读书的益处是无穷的,你还在握着手中的游戏机吗?你还在看那些幼稚的动画片吗?你还在某个地方无所事事吗?拿起一本书,它可以令盲人见到光明,它可以使一个愚者变得聪慧,它可以使你敞开心扉!读书好,好读书,读好书!高尔基说过:“读了一本书,就像对生活打开了一扇窗户。
”培根说过:“读书给人以乐趣,给人以光彩,,给人以才干。
”我觉得:“书就像神秘的宝石,里面藏着无限价值;书是知识的宝库,使无知的人变的博学多才;书就像忠实的朋友,在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总会默默给予你帮助和支持。
”所以,我爱书,甚至爱书爱到痴迷的程度。
我隐隐约约的记得,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每天下班回来,总会把我抱在她的腿上,手里拿着一本故事书,一篇一篇给我讲。
我总会静静的坐着,津津有味的听着,仿佛自己置身于书中所描绘的世界。
妈妈讲到精彩之处,我还会使劲的拍手,那一刻,妈妈总会欣慰的看看我……上二年级的时候,我拥有了第一本属于自己的文字书——海底两万里。
那天晚上,我正在聚精会神地写着作业。
妈妈把一本书递到我的面前,我定睛一看,在书的封面上画着一幅神秘的图画:一个戴眼镜的科学怪人,正坐在一艘鱼形的怪船中开怀大笑。
几只全身布满彩色条纹的石斑鱼,正围着怪船游来游去,似乎在打量这个闯进他们世界的不速之客。
我立刻被它深深吸引住了,立刻从妈妈的手中抢过书来,立刻翻开书看了起来。
管他什么作业,先放到一边去了。
书中的怪鱼,勇敢机智的尼摩船长,此时已经成为了我的一切。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突然听到妈妈的叫声:“辰辰,作业做完了没有。
”,直到这时,我才想起作业还没完成,匆匆忙忙的补完作业后,我把书偷偷带到被窝里。
夜深了,家中静悄悄的。
我又轻轻的把书翻开,和书中尼摩船长一起继续神游奇妙的海底的世界……第二天醒来时,我发现那本书还被我牢牢地抱在胸口上。
接下去的几周,那本书白天陪我去上学,晚上陪我睡觉。
他简直就成了我生命的一部分。
从接触《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开始,我嗜书的情结,一发不可收拾。
我迫不及待地走入了书的世界了。
书展示给我的比我想象的还要多,那是一个与现实世界完全不同的奇幻世界,那个世界比现实世界还要丰富要奇妙。
《一千零一夜》《格林童话》《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象漩涡一样一下就把我吸到书海的海底,久久不能浮出水面。
书陪我渡过欢快的时光!书籍将成为我的终生朋友!我和书的故事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
”我觉得这个比喻就我自己的成长历程来说,特别亲切。
从小时候的连环画报到现在的《中学生读写》《书摘》等融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杂志,我都吸收了不少的营养。
初识文字时,看着那些连环画报,不禁为那些丰富的想象所吸引。
久而久之,我也变成了一个幻想家。
有时会禁不住一个人对着镜子发呆,勾画自己长大时的模样,以后所从事的工作。
开始作文时,我又把眼光放到了文学作品上。
从《小红帽》一遍一遍地读到《红楼梦》一字一字地品位,我尝试着把自己的想象和这些作品中的佳词妙句融汇在一起,去描绘我自己的作文天地。
于是,在我的笔下有了像小红帽似的可爱女孩,有了像林黛玉般清秀的可人儿,有了古灵精怪的小精灵,有了无所不能的天外来客。
所以,老师常常把我的作文当做范文来念,尤其对那些佳句更是又圈又点。
殊不知,那可是我精心借鉴的成果。
随着年龄的增大,我对写作的兴趣越来越大。
尤其是当我的文章第一次变成铅字时,我更是欣喜若狂,更衷心感谢给我信心和鼓励的作文园地——《中学生读写》。
通过它,我学到了很多的写作技巧,而且更好地学会了如何遣词造句;通过它,我也明白了作文光借鉴别人的是不行的,要想有更多的内涵,需把眼光放远一些。
于是,我又开始读一些知识性趣味性时事性较强的书,诸如《书摘》《青年博览》《黄金时代》《知音》等。
通过它们,我对世界有了更多的认识,对政治多了番领悟,更重要是他们让我明白了,要想成为下世纪的主人应具备的本领。
于是,在它们的指引下,我有了自己的奋斗,有了自己独立的见解。
书陪伴我走过了年的岁月,它似一阕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
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
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它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我喜欢读书,读书是构成我生活的主要内容。
因为父母都是教师,我从小就生活在校园里,从不太认识字起,我就喜欢书。
等到了上小学,认了几个字,就开始去读不是我那个年龄读得懂的书。
书中虽有很多不认识的字,但总能通过前和后已认识的字,去揣摩和理解这句话的含义,读懂书中的大概意思,这让我很兴奋,就开始囫囵吞枣找书来读。
我看书基本上是能拿到什么书就看什么,没有受过任何人指导和限制。
小时候,我最喜欢读的书是连环画和民间故事。
民间故事是一种小册子,里边有民间传说神话故事,写得通俗生动,还配有漂亮的插图。
有一个神话故事到现在我还记得它的内容。
故事说的是个妖婆嫉妒她的邻居两个姑娘美丽善良,用妖术把她们变成了自己花园里的两颗牡丹,一棵绿牡丹,一颗红牡丹,每天盛开供自己观赏。
可怜两位姑娘娇嫩的花瓣上每天清晨都含着泪珠,哀叹不能再变回人形的命运。
这时有一个年轻英俊的小伙子听说后,立志想要救出这两个善良的姑娘,于是他越过千山万水,历经磨难,战胜了妖婆派出的各种妖魔鬼怪,最后终于破除了妖婆的魔咒,救出了两位姑娘。
这个故事让我感动了好久。
我为那位勇敢善良小伙子而感动。
当时小小的年龄,我还想象我就是被那位小伙子救出那两位姑娘中的一位,甚至夜里还会梦见那位小伙子和妖魔鬼怪搏斗的场面。
还有《牛郎织女》的故事,我被善良的七仙女敢于反抗王母娘娘的教规和天庭的专制,追求自由的爱情幸福的生活而感动。
暑假在外婆家住,我会在晚上溜到屋后面的河边,躲在树丛里去看看是否有仙女从天上飘到那儿去洗澡,只等到大人喊着回去睡觉还恋恋不舍。
夏日的夜晚,躺在外婆家小院的凉席上,用芭蕉扇赶着蚊子,仰望着遥远的天空,想象着天庭的景象,不知等了多少夜晚,也没有看到南天门开,只有漫天的星斗伴我慢慢入睡。
最有趣的是,我常会把床单或纱巾披在身上,装成七仙女的模样,在床上跳来舞去。
现在想来虽觉幼稚,可书中那些美丽善良勇敢和美好的故事,的确陶冶着我幼小的心灵。
当然还有很多民间故事,像《聚宝盘》《神笔马良》等等,也永远留在记忆中。
因为爱读书,我好像比同龄的孩子知道多,感情和思维也比较丰富,什么事情总爱自己思考琢磨,在任何问题上总有自己的主见。
记得有一次父亲和学校的同事正在谈事,我插了一句话,内容已记不起来了。
但我记得那位老师对父亲说:“你这个小丫头很了不起,将来准能干大事。
”读书让我变得求知欲很强,也养成了好胜的性格。
小学五年级的时候,新的课本发了下来,算术课本上有很多例题。
我按照数学课本上的注解,演习起例题来,越做越觉得有意思。
一个星期下来,我就把书本上一个学期的算术题全做完了。
后来教数学的吕老师对我妈妈说:“你的女儿很聪明,七天就能做完整个学期的课程,在我的学生中是独一无二的。
”母亲听了当然很高兴。
有一次,我找到一本描写地质勘探队员在深山野谷中勘探的小说。
书的名字忘了,但书中描写的自然地理和科学知识深深地吸引了我,特别是勘探队员生活和工作的有趣故事,艰难的行程,意想不到的惊险,和野猪搏斗的场面,还有夜间挂在树叉上睡觉的吊床,队员们之间浪漫的故事,都让我感到惊奇新鲜。
那一段时间,当一名勘探队员就成了我的理想。
我立志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也去体验那种野外富有刺激的探险生活。
二父亲的书架上有一本精装的书,叫《石头记》,小时候翻过,看不懂。
有一年暑假期间,我终于可以稍微能认识书中百分之四十的字了,就拿起了父亲那本藏书《石头记》,这是我读的最艰难的一本书。
那本《石头记》是年的版本,曹霑著,繁体竖排印刷。
卷首有前言并附总评,占有几十页——增评附图石头记目录:有护花主人批序护花主人总评护花主人摘误大某山民总评明斋主人总评等,每一页上面圈的框框里又对页面的文字进行注解。
那时的我,无法看懂这些总评,直接翻过进入小说的主题。
我没有学过繁体字,又是竖体排版,读起来比较困难,只好用手指头指着一个字一个字啃读,其实书中写的很多的意思都是我根据当时认识的前字后意猜出来的。
我最喜欢的是增评附图石头记的图咏和图画。
人物白描图和书中的插图,都栩栩如生,很有个性。
那张复杂而细致的大观园总图也很令我着迷,总在图里找哪个地方是怡红院,哪里是潇湘馆,常沉浸在书中的情节里边。
痴迷的程度导至后来课堂上,我经常用铅笔在作业本上画着在书上看来的那些仕女人物图,乐此不疲。
过去学校没有性教育的课程,中国的教育对这方面的是个禁区,我对男女性方面的知识更是一张白纸。
所以我对《石头记》中两个章节就是卷五——贾宝玉神游太虚境和卷六——贾宝玉初试云雨,看得蒙蒙懂懂。
我估摸着书中“云雨情”说的就是男女关系那方面的事情,这也是我早期性教育的启蒙,反复阅读也没有弄清楚其中所以然来,但我意识到这是个不能问的问题。
现在看来能把男女云雨之事写的这么朦胧这么美,我看只有中国的文学能办的到。
而我对书中那阙“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抔净土掩风流。
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
”印象深刻,情有独钟。
不可否认的是,这本我读来最为艰难生涩的《石头记》中似懂非懂的儿女情长内容却赚取了我不少眼泪,它就像一本百科全书让我了解到课堂以外的很多知识,也让我对男女之情朦朦胧胧的有所触动。
三因为爱读书,使我比一般的同龄的孩子知道的事情要多一些,理解能力好像也比一般人强,平时生活行为举止也就和一般的人不太一样,很有礼貌。
记得又一次我头上戴的草帽被风刮掉了,路旁有一个人帮我捡了起来递给我,我马上说声:“谢谢!”旁边的一个人听到后就讽刺我说:“还说谢谢,小‘圣人蛋’一个。
”有了书香的侵润,让我对于事物有了更美好的向往。
我从小就羡慕讲一口标准普通话的人,觉得普通话好听,抑扬顿挫,能较好的表达出语言的感情,所以从小我就学着说普通话。
但当时这种行为,经常会受到周围人的嘲笑和打击,说你是本地人还说什么普通话。
舅舅对我说普通话就很不支持,他对我说:“明看着自己是家乡人,还撇什么撇,说什么普通话。
”可我就是不信这个邪,自己认为对的事情,就会坚持做下去,不管别人说什么,依然我行我素。
一口标准的普通话大大地提升了我的素质。
小学初中之交,我又倾心于外国童话小说。
《格林童话》《安徒生的童话》《一千零一夜》等,这些书让我大开眼界,开发了我的想象力。
有时走路坐车干活时,我常常发呆陷入冥想之中。
我会幻想自己坐上那神奇的飞毯,想到那里就可以飞到那里,只要念声咒语什么事都可以做到;想象中我可以变成隐身人,跑到银行里悄悄把那里的钱拿出来,谁也看不到,自己就有钱买喜欢的东西了;想象自己可以办一个工厂,做很多电影里小朋友穿的那些裙子,把它卖给学校,小朋友们穿着很漂亮,自己也可以挣很多的钱。
想象长大后我一定是个美女,会遇到自己心仪的人,一个英俊勇敢善良的“白马王子”等等。
想来,这都是读书惹的祸,书本的知识让我对未来的生活产生了无穷无尽的美好向往。
因为我爱做白日梦,所以妈妈经常说我是一个好高骛远异想天开的孩子。
四我从小就热爱舞蹈和音乐,母亲是音乐老师。
舅舅河南大学音乐系毕业,是专业文艺团体的音乐设计,河南省国家一级作曲家。
他吹笛子拉二胡的技艺都是一流。
我从小就生活在这种艺术氛围家庭里,受到深刻影响,嘴里几乎天天哼哼咛咛小曲不断。
看到舅舅在舞台上表演笛子独奏时,非常受观众的欢迎,我就萌发了学吹竹笛的愿望。
其实舅舅他那时忙得根本没有时间正规给我上课,他只教我吹笛子的手型指法唇形和吹奏的基本技巧,好在我模仿能力比较强。
于是,我去书店买了一本笛子演奏法的书,根据舅舅教过的方法,按书本里的教程练习起来了,外婆家门口河边的小树林里,留下了一个小姑娘在那里练习吹笛子美丽的影像。
记得没过多久,我的气息就能运用自如,指法也很灵活,单吐双吐都非常清晰明快,可以吹奏简单的乐曲,直到终于能上台吹笛子独奏曲。
真正教会我技法的,还是《笛子演奏法》的那本书。
后来舅舅觉得吹笛子应该是男孩子的事情,要求肺活量大,女孩还是学弦乐比较好,于是我又开始学习二胡。
进入二胡练习时倒是非常正规,光持琴运弓就整整练习了两个月,然后才开始进行指法音节的练习。
虽有舅舅在旁边指导,但主要还是买来《二胡练习曲》的书。
有了二胡练习曲的教程,我下功夫踏实练习时,就有了更正确的引导,加之我也是这块料,所以进步非常快。
一直到我可以自由优美熟练地演奏《良宵》《光明行》《二泉映月》《空山鸟语》等独奏曲。
特别是《江河水》那首曲子,我可以演奏得如泣如诉,让在一旁听的人神情肃然。
那时我一边上学,一边练习乐器,还是学校宣传队的成员,经常到外边演出。
随着二胡的技艺不断的进步,我的兴趣也在转换。
我突然对小提琴更加感兴趣,因为小提琴的音域更为宽广,技巧更为复杂,被人称为乐器中的“皇后”。
小提琴和二胡虽同属弦乐,但技巧更难学。
仗着我那时的年龄小,转起来比较容易。
因舅舅是民乐出身,西洋乐不是他的专长,这次学习就全靠我自己了。
我从县文化馆刘元酊先生那里借来一把旧的小提琴。
接下来就是找教材,通过舅舅朋友介绍,从外地的音乐界朋友那里借来了一本国外小提琴教程的书和几本练习曲,我如获至宝。
因为这些教材用完后,还需要还给人家,我需要把那本书和几册练习曲全部的抄写了下来。
那本学习小提琴教程的书,是我的邻居兼同学申文其帮忙,她用隶书的字体,工工整整把整本书都抄写了下来。
可见那时我们爱书爱到什么程度。
我按着练习曲的进程练习,非常刻苦,一天能练习好几个小时。
五线谱的学习,也是买一本《怎么识五线谱》,这本小小的册子,教会了我识五线谱,从最初的小蝌蚪变成了琴弓上的乐句。
当时我的勤奋好学可谓远近闻名。
不知为什么我会那么刻苦的学习,一可能是自己的兴趣与天赋,二也可能是因为读书原因自己懂事比较早,认为人必须有一技之长,才可以立于世。
三就是当时社会环境家庭综合因素给予我的压力。
所以我的学习向来都是大人逼着我休息,怕我把身体累坏了。
因为爱读书,加上天生的艺术素质和刻苦训练,使我的理解能力很强,什么东西一学就会,而且行动果敢。
当我的小提琴练习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自觉需要老师指导,听说平顶山歌舞团有一位是上海来的首席小提琴师,演奏技术很有名气,我决定找他看一看我的学习方法和技巧是否正确。
因为没有人介绍,我就坐车到平顶山直接找到歌舞团,敲开了那位小提琴老师家的门。
进门后我先做了自我介绍,拿出来小提琴就马上直接演奏给他听。
我拉了几首小提琴练习曲,后又演奏一段乐曲。
这位一脸惊讶的小提琴老师对我说:“你的演奏方法很正规,音准节奏很好,最突出的是你有着很好很好的乐感,什么曲谱经你的手演奏,就非常好听,这是一位器乐演奏者最难得的素质。
”最后他又对我说的一句话令我今生难忘。
他说:“你还是一个提着小提琴闯天下的小姑娘。
”凭着过硬的器乐演奏技巧,我考上了地区专业文艺团体,我的水平得到了团里几位音乐设计的认可。
我的器乐技艺属于童子功,弓法和指法都很灵活,基本功非常扎实,乐感好,情感细腻,音乐表现力强。
有一次我在单位的宿舍里练习小提琴协奏曲《梁祝》,同事们在外边经过,以为我在房里放唱片,进来才知道原来是我在演奏。
参加工作没过多久,我就成为团里乐队的业务骨干,团里的演出和录音,小提琴和二胡的独奏部分,基本上由我来完成。
那时我们团是省里地区级最好的单管编制管弦乐队之一,因为我们团有一位北京中央民族乐团来的很好音乐设计配器兼指挥的庄先生,他对乐队每一演奏员要求很高,我也得益于他的指导。
其实,我也很享受乐队演奏乐曲时那每一个优美和谐的音符和弦,近于从童话中得到的喜悦。
演出的业余时间,我还是喜欢读书,除了专业书籍外,很多的是杂书。
还好,和我用同一谱台小提琴的同事也喜欢读书,他的父亲也是教师。
我从他手中借过不少的书,但丁的《神曲》,拜伦的《唐璜》等。
我还经常从团里的图书馆借书阅读,像《约翰克里斯多夫》《静静的顿河》《红与黑》《战争风云》,《简爱》《俊友》《悲惨世界》及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还有大仲马,小仲马,莫泊桑契科夫海明威巴尔扎克等,这个阶段我最感兴趣的是外国文学名著。
中国的古典名著及鲁迅巴金茅盾等等,我在家时就阅读过,此时便暂时放过了。
总之,那时我搜寻着从我眼前经过的任何我认为可读的书,人的脑子就像海绵吸水一样,可以汲取很多的知识。
记得有一次我穿了一件白色带小碎花的连衣裙,梳着一根又粗又长独辫子站在我们团宿舍二楼的外走廊上。
同事们看见说:“快来看丽娜,看她像不像《复活》电影里那位在庄园时年轻的喀秋莎·玛斯洛娃走了下来。
”《复活》也是我很喜欢读的一本书。
五结婚后,我的丈夫是个画家,水墨丹青美术设计,他又带过来一批美术的书籍。
在帮他铺纸研墨的同时,我又读上了中外美术史绘画理论和广告设计等书,讨论研究起美术及绘画的课题,认识了家乡一帮美术界的朋友。
音乐与美术本来就是相通的,因此我进入很快,他们也都非常欣赏认可我发于自然的审美观和鉴别能力。
说实在,因为我从小养成了读书的习惯,生活中我对什么女人的首饰并不十分感兴趣,对于书我却一直很珍惜。
虽然我痴迷书,但我绝对不是书呆子或读成了“双脚书柜”,也不会不食人间烟火,向来都是活学活用。
记得那时我做美容化妆,买来几本讲化妆技巧的书,边学习边在自己脸上进行实践,很快地就学会了化妆技巧,于是干起了化妆师的行当,不光是为自己创业挣钱,还为市里电视春节联欢晚会做过一届化妆师。
后来我又想学健美操,就定了《健与美》的杂志,本来就有舞蹈和形体基础的我,根据杂志刊登的健美操图片,跟着电视上学了几套健美操,就做起了健美操教练,办起了健美操学习班,一期期的学员很多,来自社会上的各行各业。
后来省里要举行健美大赛,地区体育科通知我参加健美运动员代表队,代表地区去省里参加比赛。
健美是个新课题,那时根本找不到老师。
最好的办法还是找书。
我根据杂志上所讲的方法,专门进行健美训练。
按大赛要求的时间和规定,自己设计了健美比赛的动作,选择了比赛的音乐片段。
为了减少皮下脂肪,我几乎每天都要慢跑一万米,哑铃杠铃举重等器械一起训练,肌肉一点点长了起来,该瘦的地方瘦了下去,该膨胀的地方膨胀起来,人的形体就像沙滩一样可是以精心的雕塑。
虽然那一段时间训练的很辛苦,但收获也很大。
那是我身材最漂亮一个时期。
在省级健美大赛的舞台上,女健美运动员们穿着玫瑰红的比基尼,衬托着油光闪亮的健美酮体,在音乐起伏中做着一套套的雕塑般健美动作,一个个都像活动的维纳斯,简直美极了。
能容纳几万人的体育馆坐的满满的,这是一场健与美的盛宴,摄影摄像机的闪光和掌声次起彼伏。
别人说我是一个芭蕾舞演员和健美运动员合二为一选手,造型和表演中有一种柔与刚结合的美,很有表现力。
评分出来,我这个艺术行当的人跑到体育界来获得了省级大奖。
我兴奋暗喊,青春万岁!社会发展很快,为了更好的生存,我创办起了装饰公司。
对于装饰我是外行,那就从最基础的装饰材料学起。
公司虽有美术装饰设计人员和施工人员,却暂时没有聘请到装饰工程预算员。
马上就要进行工程谈判了,工程预算还没有做出来,我想,没关系,有书呢。
我买来工程预算的专业书籍,又跑到中建七局熟人那里借一份工程预算表,研究了几天,比葫芦画瓢地按照工程定额和预算程序,应是把装饰工程预算给做了下来,这为我以后的经营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因为一个不懂业务的经理不是好的经营者。
创业经历中,还有一件更牛事情:我要承包自己兰梦装饰公司装修过的酒店了。
因为拥有酒店的所有方地区保险公司愿意把酒店交给我承包,他们看中了我的能力,这是一个餐饮住宿娱乐为一体的酒店。
我可从来没有学过酒店管理,该怎么办?没关系,还是求助于书,我买来酒店管理的书籍进行琢磨。
我高薪聘请了手艺很不错的主厨兼后堂经理,他带来一帮很好的厨师班子,做的是粤菜系列。
从一千多名应聘人员中,选拔招聘了几十位能讲普通话,能歌善舞的漂亮英俊酒店男女服务员,进行了半个月酒店服务的专业培训。
开业时,酒店请了几十桌的客人,因为我这个总经理没有经验,服务员和我那天都忙得是手足无措,菜上的是乱七八糟,有的桌上该上的菜没有上去,有些桌的菜肴上重复了。
好在没有一个客人怪罪我,他们看着我这个外行经理在那里真诚地表示歉意和不好意思的笑着,还不停地称赞我的勇气。
那次服务员和我忙乱的实在可爱,我这个总经理在自己的酒店里一天都饿着肚子。
没有过多长时间,通过书上学来的酒店管理知识和实践,我硬是把酒店经营的有声有色,很有文化品位和个性,成为当地有名的酒店。
有一次十几位香港的商人老板坐飞机到我们那里第二次考察投资。
在飞机上他们商量,下飞机后去哪里,大家异口同声说:“兰园酒店”。
有一段时间,为了业务的经营我几乎忙得昏天晕地,每天清晨起来装束完毕,骑上我那辆本田“大黑鲨”摩托车出发的时候,自觉得是那样的英姿勃发,几乎就像是要上战场一样的感觉,就缺腰上没有佩戴“双枪”成女侠了。
两个企业放在一起经营可真不容易,那么多人要指望你吃饭,业务需要满负荷运转,才可以在竞争中生存,真是险象环生,很多发生的事都是意想不到的,真的是很累很累。
晚上十二点以前没有回过家,回去时常常都是夜里一两点钟,无论刮风下雨,或是天寒地冻。
身上还常常揣着电警棒,电击枪。
社会上“红道”“白道”“黑道”都需要一一打理,人的精力和智力高度的集中运转,直累到身体健康到了透支的地步,声音嘶哑的好多天都说不出话来。
中医大夫给我看病时说:“吃药没用,你太累了,五脏六腑已经不协调,但只要好好休息就可以恢复。
”刚好春节放假,装饰公司和酒店都歇业,我有机会好好休息几天,声音马上就得以恢复。
但人休息了,眼和脑并没有休息,读书已经成为我的生活习惯,所以这次休息的方式,是以读书进行的,这时读书的类别就更为庞杂。
不知那本书中有位父亲对女儿说的这样一段话让我印象深刻:“作为女人,你是选择家庭,还是选择办公室?选择家庭,你夜里搂着丈夫睡觉。
选择办公室,你晚上对着电视抱枕头休息。
”这样看来,生活轨迹中的我似乎是选择了办公室。
这就是我,爱读书的我好像成了从书中走出来的女人,再回到书本里寻找应该学习和需要的知识。
读书让我成为一个学习者,更成为一个有能力的实践者,人显得总是那样热情能干机智坚韧优雅单纯,永远是那样的独特,生活在自己的作品故事中。
家人和朋友们对我印象是:总自信,无论干什么事都能成功,思维永远会走在社会的前列。
六有人曾这样说:“读书,最根本的一条是,可以养气。
人有三宝精气神,腹有诗书气自华。
读不同的书,可以养不同的气。
豪气,灵气,平和之气,豪然之气,可以养也;邪气,戾气酸腐之气,阴阳怪气,亦可养也。
读书于人,就像吃饭,喝水一样不可或缺,我们可以从书中汲取气,汲取一种荡漾着我们血管,充盈于我们的周身,又从我们每一个毛孔里散发出来的气。
”中国之哲学重在气一说,读书养气节也!而我觉得读书不仅仅可以养气,它已成为我生活中最好的朋友和老师,在和书的交流中我不断地成长,它使我懂了很多做人的道理和实用的知识,最重要的一条是让我学会了独立思考,并有勇气敢于抓住瞬息而过的机会,且进退自如淡定从容。
爱读书的习惯,还可以让我随着社会的发展变革和需要不断地更新自己的知识结构,不至于在前行的道路上感到无所适从或脱节,从而被社会所抛弃淘汰。
书伴随着我一路走来,路走的虽然很艰辛却丰富多彩。
本来我就是一个接受新生事物较快,具有叛逆个性和逆向思维的人。
而在书中获得各种各样综合知识后,让我有了更活跃的思维,养成了敏锐的观察力理解力想象力,对事和物更具有判断力和分析能力,反思和批判力。
进入网络时代后,随着信息和知识的多元化,视野逐渐开阔,我的阅读能力和接受力更是如鱼得水。
虽然我还是走马观花式的阅读,囫囵吞枣不求甚解。
但不可否认,阅读让我继续不断地提高着自己的认知能力,毕竟读书学习是人一生的事情。
我认可强国博客文友“思想者”在我博文下面跟帖的一席话:“读书要批判性的读,没有权威,没有绝对。
以生活为蓝本,以真我为基准。
读书就是实践生活。
”我读书的目的很简单,不为文凭和学历,更不是为仕途和做官,也不是为进什么“国家”级。
现实是,我有文化,却没有学历;我有能力,却没有文凭。
当有人问我:“那你为什么还喜欢读书?”我说:“为了兴趣和生存。
”就像有朋友曾经问过我:“你为什么喜欢写作?”我脱口而出:“因为我有话要说”。
年当我在新华网论坛文化广场发表诗歌《杂家》,得到了网友们热情洋溢的好评。
其中文友“白话释解”有一条点评:“精明的多面手!巧妇能为无米炊呀!欣赏!”其实文友不清楚,巧媳妇做的是有米之炊呀!这里,我就用《杂家》这首诗做这篇文章的结尾,看来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杂家》我不是雕塑家,却积极地把时光雕琢刻画。
我不是画家,却喜欢用明亮的色彩把生活美化。
我不是作家,却常用文字渲染出思维的浪花。
我不是诗人,却不断有情思飞上天际的枝丫。
我不是评论家,但却愿用真诚去抨击浮夸。
我不是思想家,但看待事物总爱由此及彼由我及他。
我不是企业家,偶然下海却也能生气勃发。
我不是导演,却每天把时间和精力细心策划。
有人问我如何给自己定义,我告诉他我只愿做个杂家。
一切都愿亲身体验,只爱耕耘不图虚华。
人生岂能事事如意,虚心竹有低头叶,傲骨梅无仰面花。
岁月是那不息的沙漏,生命的意义就是那每一粒细细的流沙。
楼上两楼不全我补充一下,楼上的我就不发了加精哦!*^__^*嘻嘻……参考资料:我酷爱读书,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虫”。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
它让我知道了许多知识,也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两岁多的时候,我还不识字,每天妈妈给我讲故事的时候就是我最快乐的时光,非得听它三四遍才肯罢休,我也因此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嘟嘟熊的故事》,里面那只憨厚可爱的嘟嘟熊让我学会了怎样做个好孩子。
在听故事的时候,我从不吵闹,一坐下去就是一两个小时,完全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曾经因为童话的美好结局而感到快乐,也曾经因为主人公的悲惨命运而流泪。
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任劳任怨的灰姑娘……这些人物都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不能忘怀。
再大些,我已经不再满足于听别人讲故事了,开始自己探索书中的奥秘。
我开始认字学拼音,买来许多有注音的图书,然后就迫不及待地想要遨游在书的海洋里。
后来上学了,认识了很多字,我什么书都爱看,看了《中华上下五千年》《十万个为什么》知道了许多知识,还看了作文类的书,积累了很多好词好句,觉得好的,就会把它摘抄下来。
有时遇到不懂的字,就一下查字典。
在别人去玩耍的时候,我却跑到书店,一头钻进书堆里,看见一本好看的就要买下来。
有时会向朋友亲戚借些书。
听说学校的图书馆可以免费借书,我高兴的不得了,每周三都要去借。
我想,我现在学习好,也是因为看了许多书的缘故吧。
有一次,我听说有一本书叫做《淘气包马小跳》很好看,就找朋友借,看完后觉得还不过瘾,就又去买了一本。
就这样,我几乎把《淘气包马小跳》全套都快看完了。
现在,书成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尽管学习很忙,我还是会抽空看书,甚至有时候做梦都会梦到我在书海中漫游。
从《嘟嘟熊的故事》到《格林童话》,从《十万个为什么》到《中华上下五千年》,从《西游记》到《红楼梦》,还有《八十天环游地球》《宝葫芦的秘密》等等。
我的书柜里已经有很多书了,每本书都整齐的放在书架上。
我把它们视为掌上明珠,保存的很好,每本书都包上了书皮。
有时没事干,就随便拿本书下来看,也能看得津津有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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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书的故事500字作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觉得这些比喻再合适不过了。是啊,进入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真的可以使我们变得聪明,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许多品德高尚的人在谈话,读书真是乐趣无穷!。
在我很小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那时我的书就是外公外婆和阿姨给我讲的百听不厌的故事,那许许多多的故事使我懂得了很多的道理,懂得了什么是诚实和善良。
我最早看的书是《龟兔赛跑》,它是一本连环画,虽然没有几个字,可内容和画面却深深地吸引着我,从此我和书成了亲密的朋友。
上学后我就更爱读书了。
在床边的小桌上,摆着一本本我心爱的书籍:《小人王国历险记》《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深海奇遇》《草坪矮人精》……一个周末,我在为下周的语文课查找资料,翻遍了几个书柜,都没找到合适资料,突然发现了一本《惊魂街惊魂记》,上面写着: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走开。
仔细一看,它是一部科幻小说,被译为三十一种文字,全球销量亿册……挑衅的话语和惊人的数字带我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我像一匹恶狼,贪婪地读着,我仿佛和两位主人公一起在惊魂街上逛来逛去,一会儿遇见狼蟹,一会儿又看见蛤蟆精……我正津津有味地读着,妈妈一声“吃饭了”打断了我在惊魂街上的旅行。
“马上,等会儿!”我应付着妈妈,又看了很久,直到爸爸夺走了那本书,我才坐到桌前,塞了两口饭,发现今天有我爱吃的鸡翅,但我的心思还在书里,主人公见到了狼人到底会怎么样?我根本顾不上吃,东找西找,哇太好了,书就在椅子上!抓起书我继续读了起来。
“是不是非得饿你一顿啊?”妈妈生气了,无奈之下,我狼吞虎咽地吃光了米饭,竟然忘掉了好吃的鸡翅,就又拿起书读了起来……我就是这样一个小书虫!我与书的故事还有许多许多,走进书的世界,置身书的海洋,你可以尽情的遨游,就像一位作家说的,书就像一只永远不会沉没的小船,他会载着你驶向许多奇妙的港湾,驶向更远更险航程。
记得高尔基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任何力量比知识更强大,用知识武装起来的人是不可战胜的。
”所以我喜欢读书。
记得小时侯一次独自在家时,还是书帮了我大忙。
那次,父母要去看望外婆,所以让我独自留在家中,临走时还对我千叮咛,万嘱咐。
什么出去玩时要关好门,做饭时要小心……说得我是耳朵都起了茧。
父母走后,我赶紧将淘好的米放入高压锅中,不一会儿便响起了“一曲美妙的乐曲。
”在这段时间中我感到孤独与寂莫,便和我的好伙伴——书一起聊天。
一“谈”起来我就不可自拔,深深地陷了进去,将这个世界的所有事物都抛之脑后,忘的是一干二净。
它已成了我心目中的神,永不离弃。
就这样,我渐渐和书中的“朋友们”一起在书海中畅游着,那些书中的故事都成了动画片在我眼前放映着,让我吸收那一股股无穷无尽的知识,智慧与勇气源泉。
突然,一只巨大无比的手将我从书海中揪了出出来,房子里弥漫着一股刺鼻的焦味。
啊!是不是高压锅中的米饭烧焦了。
果然,只见高压锅中仿佛有千百万只乌黑的蚂蚁在上面爬着。
这下着急的我在原地急得团团转,突然一个“光点”我脑中闪过。
对了!我曾经看过一本书,书里记载着一个“去焦法”我何不来个牛刀小试呢!说干就干,我立即洗净了几株葱,将它们一一插在米饭上,还倒了少许的牛奶,盖上盖闷一会儿,闷了三分钟左右,一锅带着清香和一点淡淡的牛奶味的米饭就出锅了。
罗曼罗兰说过“和书籍在一起,永远不会叹气。
”今天,经过了这件事,我终于体会到这句话的含义了。
从此,书对我来说变的更加可贵,像一位活生生的小老师一般,传授我知识与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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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间,一年年的时间过去了,时间飞快,像白驹过隙。刚读一年级的时候,同学们每个人手里都拿着一本花花绿绿的小人书,有《多啦梦》,《动漫天下》,《阿衰》我最喜欢《多啦梦》,那时我很嫉妒有这本书的同学,真想有一本。
放学了,我回到家里,跑到妈妈的身边,气喘吁吁地对她说:“妈妈,我也想要一本小人书叫《多啦梦》,班上同学都有了。
”妈妈笑着说:“好吧,明天我就去给你买《多啦梦》好吗?”我真没想到,妈妈竟然这么爽快就答应了。
第二天晚上,妈妈果然给我买回来了,那时,我兴奋地把书紧紧地抱在了怀里,高兴地跳了起来。
于是,我轻轻地把书皮打开,生怕把它弄坏了,我把背后的壳小心翼翼地塞进去。
把书包的严严实实地,抱起书向学校跑去,心里甜蜜蜜的,心想:我也有了《多啦梦》,不再嫉妒你们了。
哼!到了学校,我挨个儿地向他们炫耀:“看!我的书漂亮吧!”有人想拿我我的书时,我立刻把书抱在我的胸前。
上课下课总是不时地拿出来看一眼。
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的书也更难了,更有趣了,现在我读的书有:《水浒传》《红楼梦》《窗边的小豆豆》许多小说探险恐怖……他们都让我懂得了许多知识,比如天文学名著国家领袖人物……书!像一种非常友好的朋友,我非常爱它下载百度知道,抢鲜体验使用百度知道,立即抢鲜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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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书,一个多么简单而又平凡的眼啊!但是,它却在我心目中占着特高的地位。在我记忆的长河中,总有“书的故事”在我的脑海里涟漪着,我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每当捧起一本本包着书皮的书时,心里又不禁想起了往事……书,对于我又是多么重要的啊!如果我认定生命排第一,那么,书肯定是仅次于生命一—排名老二了。
我曾经为书哭过,为书伤心过,那也许就是我对书的依恋。
每当看着一本本书“退休”时,我会感到无比的悲痛,那好比是把我的肉挖去了一半。
我把书小心翼翼地藏进书柜里,我不忍心挖出自己的肉呢?不仅如此,我还为书“卖过命”呢?说起来倒也难以相信,不过,那绝对不是谎言,而是出自肺腑的真心话。
小学二年级的时候,哥哥为我习了一本书,我非常喜欢它。
但是由于我的知识还不够渊博,看起来非常费劲——总得查字典。
一天,我坐在一个很浅的小池的岸边,夕阳无限美好,但我无心欣赏,双手还是捧着那本书看着,可当我留心注意查字典时,那本珍爱的书就在我不经意的时候,“偷偷溜走了”,“啪”的一声掉在那池里。
一刹那间,我就像一只失了魂的动物,一下子把头扎进池里,想去抢救那本落了水的课本,书是摸到了,可是那令人遗憾的事情又发生了,我不公游泳啊!我身体又不高,难以踏着地。
我搂住书在池里挣扎着。
也许就是天意,大兄就在这时出现了,我得救了。
但是,回家后又是挨打又是挨骂的。
我哭了,眼睛里充满了无限痛苦与忧愁,但是,那并不是因为那一顿打,而是对那本书的不幸遭遇而感到忧愁。
书都浸烂了,翻开书面,眼见的是那浑浊的一片……我又哭了。
也许你会取笑我的行为,但是,如果你我有了同感,那恐怕你也会情不自禁。
书,我一生的梦想就是拥有全世界的书。
我是连做梦都想,但也许这是难以实现的愿望。
不过,我不感到绝望,因为,在度过每个春夏秋冬中,是书,它培养了我的情操,陪伴着我成长生活,因此,我无比欣慰。
但是提醒一点:那全都是健康的,有意义的书!我和书的故事从我看她的第一眼起,我的心中就有一种莫名的感觉:“她与我有缘。
”以后的日子里,我便千方百计地接近她,试图了解她,时间不长,渐渐发觉,我已深深地爱上了她。
也许是厌倦了苦燥无味的,也许是为了逃避令人窒息的+,我一次又一次地约她出来,从她那泛着清香的扉页中,走向一个陌生而又新鲜的世界。
不为“书中自有黄金屋”,不求“书中自有颜如玉”,不为功利,不为分数,不为文凭,不为学历,只为心中那份渴望,只为心中那片怡人的“绿地”。
她的知识是那样的广阔无垠,她的话语是那样的富有哲理;她的目光是那样地温暖,好像能融化世界上所有冰冻的心田,她的双手是那样的温柔,好像能抚平人世间所有的伤口……当我因失败而痛苦迷惘时,她总这样对我说:“真正的光明并不是永远没有黑暗的时间,只是永远不被黑暗所掩蔽罢了;真正的英雄并不是永远没有卑下的情操,只是不为卑下的情操所左右罢了;当你要战胜外来敌人时,首先得战胜你内在的敌人,你不必害怕沉沦堕落,只要你不断地自拔与更新。
”当我因小小的成功而手舞足蹈时,她总这样对我说:“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强中更有强中手,真正的强者,不但要经得起失败的考验,还要经得起成功后糖衣炮弹的洗礼,当你沉浸在幸福的甜蜜里赏花赏月时,只怕别人已到了峰巅了。
”当我因“微微的困惑”而不能自拔时,她总这样对我说:“人的一生中会遇到很多人,有的是流星,有的是恒星。
流星是美的,可它终究是一颗流星,流星的意义在于瞬间即逝,流星的美也只源于刹那间。
流星毕竟是流星,若追寻长久,只能等待属于自己的那颗恒星,死死地抓住这瞬间的美,痛苦只能是自己。
”当我畏首畏尾踌躇不前时,她会送来这样的诗句:“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自横刀向天笑,去留肝胆两昆仑”……是啊!这就是她,不管是树荫之外喧嚣着浮躁的热浪,还是窗外肆虐着凛冽的寒风,只要和她在一起,她就会在热浪之中营造一片清凉,在严寒之中托出一份温暖。
她就是书,这就是我和书的故事。
我与书的故事现在回起来,第一本与我有缘相见的书已经开始模糊淡化了。
虽然这几年,经我手的书数也数不清,但始终没有少时《三百六十夜》那种的韵味。
与“书”之前篇一年级--只有两本破烂的不成样的,不知名的书陪伴;二年级--各式各样的小画书和《当代小学生》之类;三年级--第一次读完了自认为是长篇的《复仇女神》,对女主人公白马翁姆崇拜得五体投地;四年级--读了多期《故事会》一套《唐诗首》,及其《西游记》《东游记》和《北游记》。
五年级--卷《机器猫》篇《七龙珠》及《凡尔赛玫瑰》还有《简·爱》和《穆斯林的葬礼》。
五年级暑假--把以往读的书又重新读了一遍。
爸爸的书架中我读了多期的《谈古论今》《十大将军传》《刘公案》及《白玉堂》。
这个暑假,我读的书很多,因为我读书的速度很快。
还有的,就是我对读书有着浓厚的举,手只一要有一本书,我就非在一天内看完。
我与“书”之中篇上初中了,以前听过姐姐说的诸多恐怖事件。
注:是关于上初中的我和做好了与书永别的念头。
但是上了初中以后,感觉很一般,除了上晚自习以外,与小学没什么区别,并且晚自习也是自习,有很多时间从老师那儿借的,从校图书馆借的,大大的丰富了我的大脑的空间。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莫泊桑的《一日》左拉的《小酒店》,以及一整套“自画青春”,每读一本便感到自己的无知,就百这和“无知”,使我深深深溺在书海中,并且永不想出来。
我与“书”之下篇上初三了,虽然功课很紧,但我也抓紧时间读书,与同学换阅,自己购买,姐姐书屋注:因之老姐特喜书,所以把她的“书藏”称为“姐姐书屋”里借。
好不容易,有个假期,准备一个好心情,去图书馆挑几本喜爱的书,看来也是一件很不错的事情!我和书的故事从小我就爱读书,而且书,每天对我来说也是必不可少的。
在我还没上幼儿园前,书籍已占了我的生活一部分。
妈妈在报社给我订了许多儿童书刊,每天,只要一见着书,就吵着让妈妈读。
在幼儿阶段,应该保持充足睡眠才好,可我却每天晚上让妈妈读故事,有时一读就读到点多。
后来,我认识了一些字,就开始自己读了。
正在这时,我也不再爱看那些启蒙书,开始读一些童话或连环画之类的书。
记得我第一次看童话书,是一套的书,里面还有带字的拼图,让我理解的更加完整。
那部书里我读的第一个故事是《美人鱼》,读完后,我还大声地背诵给家人听呢!有时,晚上睡不着觉,我就听一种叫“故事盒”的小磁带,里面播的全是童话。
这些故事让我丰富了阅读的理解力,并且,我也从故事中学到了做人的道理。
这些,是我一,二年级前对阅读书籍的初步认识。
到三年级是,作文走向了我。
每次写作,我都会想想那些书中的好词好句,并巧妙的把它们用到作文中。
有几次考试后,老师还把我的作文当成范文朗读。
至今我还记得,那次作文的题目是《我喜欢吃的水果》。
三年级的暑假,我又读了有名的一些小说和历史故事,名人传记,精典名著等书。
那期间,我象着了磨似的读着,每天心里想的都是书中的人物,我每天也在享受着阅读带给我的快乐,这一假期下来,我读了有来本书。
我们家旁图书借阅的书店我如果借书,连老板都记住我了。
随着年级的增高,我又开始读一些散文等。
年,书籍成了我必不可少的东西,它帮我打开了知识的大门,也陪我走过了求知的慢慢长道,让我得到了心灵的净化,它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书籍,在我和它之间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它会陪着我走过每一天。
我和书的故事每个人对任何人物事都会有一个故事,也会在其中吸取更多的教训和经验,甚至会改变自己的看法。
而我却让一本普普通通的书,改变了我对它的看法。
曾经的我是个小电视迷,也是一个调皮蛋,而书则是我的“敌人”。
因为我认为书是淡而无味的,只有电视剧是五彩缤纷的,无拘无束才是人生的目标。
可爸爸妈妈却硬逼着我一天到晚的看那种无聊透的课外书。
所以我每次看书都是心不在焉。
在一个忙碌的周末,爸爸妈妈不在家,这正如我所愿。
我找来几个小伙伴,一起来到一个茅草房底下,那是一个幽静的地方。
当然,选择这个地方我们就可以无拘无束了。
我们先是捉迷藏,可都怪我太贪吃了,居然想到了我最喜欢的烤地瓜。
于是,我和小伙伴商量在这里烤地瓜。
也许是因为我们玩得太起劲了,肚子都有点饿了,没有一个人反对,而且都拍手叫好。
一切材料都准备好了,只差“主人公”——地瓜。
我们在田里偷了几个地瓜,然后这场祸事就开幕了。
起初,倒还顺利。
可是,忽然刮来一阵风,火苗子一下子飞到了茅草上,茅草一下子着了起来。
我们吓得措手不及,有好几个小伙伴吓得都哭了。
时间一点点过去,火苗子也渐渐长大了。
我们想到了用水灭火,可我们身边没有河,怎么办呢?这时,我才想起我曾看过的一本书,书上说,如果失火,需及时用水或沙子扑灭。
沙子!刚好旁边有一堆沙子,我建议大家用沙子试试。
我们动用了自己的外套,用沙子去灭火。
幸好,火势不大,几桶水就搞定了。
从此以后,我就变成了一个捧着书本的女孩。
这就是我与书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有我最调皮最机灵的一面,也有我和我的“敌人”握手言和的一面。
我十岁的时候就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记得那时,我最爱读的书是科幻故事《哈里波特》。
妈妈给我买了五部,我都在不长的时间里读完了,而且百读不厌。
最让我难忘的要算第五部了,因为它的由来还有一段小故事呢。
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星期六,中午,在我去买食盐的途中经过新华书店。
书店门口的宣传板上一行醒目的大字耀入我的眼帘:“本书店新到图书——《哈里波特》第五部”。
看到这,我一下子高兴得跳了起来,急匆匆地跑到商店买了食盐就迫不及待地回到家,放下食盐,以祈求的语气向妈妈要钱去买那本我梦寐以求的书。
可妈妈听了我的请求想都没想就一口回绝了我,并说:“你一天别再看那些对学习没用的书了,赶紧去学习吧!”那不容置疑的的口气迫使我很不情愿地坐在了书桌前,有很不情愿地打开课本,可我的心里难受极了,自认为我这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今天竟为了这本书落下了“金豆豆”。
妈妈看我这样,心一下软了,忙对我说:“好了,好了!如果你非要买这本书我可以给你钱去买,但你三个月都别想有零花钱了。
”“太好了!太好了!”不容妈妈说完我已经破涕为笑了,拍着手,跳着蹦子大声叫着。
妈妈还在唠叨着,可我什么也没听清楚,只是接过妈妈递过来的钱,高高兴兴地擦干眼泪,转身一蹦一跳地跑到新华书店买下这本书,不一会又满面春风地抱着这本崭新的书飞奔到家,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故事中有趣惊险的情节融化了我,我完全沉浸在书这本书中。
但这以后的三个月,我再也没有从妈妈那里拿到过零花钱,不过我一点也不后悔,我觉得很值。
我与书之间的故事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很多,正是因为我爱书,才会与我的书朋友有如此多的故事。
我的第一本书,现在已找不到它了,回忆起来印象也不是很深,就像深海中的夜明珠,虽说珍贵,但光芒却不过是模糊的一点点,不很起眼,但它却曾真正地一点都不掺假的存在过,于我有着非凡的意义。
回忆它的时候感觉有些累,时间久远我几乎将它忘记了。
极力想起来的一丝丝线索一幅幅画面也如同被细沙铺了一层一样,不很清晰,隐隐记着上面画着猫狗猴子,还有一头大象,剩下的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让我印象深刻的是母亲经常给躺在床上的我读里面的故事,直到现在,我还清晰地记得母亲坐在床头边,有感情地绘声绘色地读着,我也是使劲地睁着眼睛,生怕睡着了,错过了哪个精彩环节。
那时,年幼的我对母亲读的故事一知半解,但却由衷地对书感到好奇,特别想知道这薄薄的书中怎么会藏着那么多故事,而每一个故事里都会有淘气可爱的小朋友和那些顽皮机灵的小动物们。
每当自己一个人在家时,总是情不自禁地摸一摸那本书,感觉它就像一个好孩子那样乖,不乱跑乱动,更不搞恶作剧,所以我从不将其作为破坏的对象。
如果家中有人在看书的话,我就会翻开它,装模作样地读着,有时候拿倒了都不知道。
那时我最大的心愿就是能够捧着那本书为父母讲故事,就像母亲给我讲的那样动听美妙。
后来,我认了字,可以自己读故事了,很希望能再多读一些书,父母对我的想法也很支持。
我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渐渐地,认识的字由少变多,看的书也由薄变厚。
好奇的我开始试探着读一些作文选,慢慢发现作文其实是很有意思的,每篇作文都会给我带来意犹未尽的感觉。
作文选便彻底代替了故事书,但这又无法令我满足,于是便开始涉猎一些名家名作。
在那些异彩纷呈的文字中,我感到书真是一个奇妙的大千世界,那里面五彩缤纷,有喜有悲。
后来,我又开始读一些文学名著,先是简写版,然后是原著,读古代文人的深刻思想,读今日名家的精彩文笔。
我的书一天天多了起来,生活也变得无法与书分开了,书彻底融入了我的生命。
我的书柜中,现在已经放满了书,它们一本本静静地立在那里,等待我去一一品读。
但最令我不能忘记的,却是我的第一本书。
它是我阅读之路的起点,也是我读书之旅的引路人。
感谢你,我的第一本书!我和书书是兄弟,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江湖义气。
古人在书中找到了颜如玉,找的了黄金屋。
而我看来,书就是书。
就像船的锚一样,起落之间本已举无轻重,无须再添加任何修饰。
当读书不是为了考取功名利禄,不是为了说话时滔滔不绝时,我和书便拥有了一片简单的快乐。
每天早上,当我用手去关烦人的闹钟时,手指先碰到的是一排光溜溜的书脊。
那份奇妙的感觉会使一整天都有好心情。
夜里被它们挤得缩手缩脚的不快也早已得驱散得无影无踪。
溜去朋友家玩,看见他们家一整墙是书被锁在柜子里,散发着一种银灰色的光泽。
这时,我的希望便是这些书应该有人去品位,去欣赏。
不让这些书变成寂寞的经典,无人去喝彩。
我自己的书,每一本都是宝贝。
买来以后,先要用餐巾纸拂去上面的灰尘,然后包好书皮。
但是,我不会马上去读,而是一页一页地翻着。
用手指去摩挲书中每一个字迹的纹路,让幽幽的墨香弥漫在静谧的空气中。
写完了该写的作业,见完了该见的朋友,我会找一个安静的下午,坐在屋子的角落,静静地读书。
我会进去书的世界,倾听书的话语,和书默默交谈。
而此时,我便拥有了一份真正的快乐。
暂钱买书的辛苦,去买书的汗流浃背,一切都已不再重要,因为这和读书的快乐相比,根本不算什么。
我和书,总有说不完的故事……书籍,是知识的宝库,让我们变得博学多才;书籍,是五彩生活的万花筒,教会我们品味生活;书籍,是大千世界的缩影,让我们看透世界;书籍,是滋味甘醇的美酒,让我们回味无穷……甚至在我还不认识一个字的时候,我已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
懵懂——追求小时侯的我,跟别的小孩子不大一样,别的小孩子爱玩,而我就爱安静地坐在椅子上看故事书,而且一有空就让奶奶给我讲故事。
也就因为这样,我很小就会认字,我在岁的时候就能背下首唐诗。
上小学后的我爱陶醉于文学殿堂之中。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在那千百次顽强的拼搏中,从那无数钢铁般的战士身上,我逐渐认识到了生命的意义,找到了灵魂的归宿。
“三毛”的遭遇让我更加感受到自己生活的幸福,“头悬梁,锥刺股”的典故则时刻鞭策着我前进。
“鲁滨逊”使我拥有爱追求,好探索的精神。
沉浸——获取《读者》,一本令我爱不释手的刊物。
平时,我在完成紧张的学习后,就会拿出《读者》,开始在文章美妙的字里行间游走,沉浸于获取知识的喜悦里,忘情于纸页之间,陶醉于佳作之中,那种快乐,在当时是其它任何一种感觉也无法比拟的。
渐渐地,我脑海里的“词库”开始丰富起来,写出来的文章也开始变得优美。
《读者》像一位慈祥的智慧老人,不断地启迪我,教导我做人的道理,更像一个在困难中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了我的朋友。
在一次语文测验中,作文是要求写景的。
毕竟写景是我的弱项,在我毫无头绪之际,我忽然想到了它,并在心里回味着那些令人陶醉的句子,开始组织语句,不久,我就开始动笔了。
笔在我手中“刷刷”地工作个不停,终于写完了。
得到了它的帮助,我那次作文竟然只扣了分!《读者》带给我心灵的冲击力太大了,使我每读一次,精神都会感到很愉悦,都会有新的收获。
奉献——回报我们的人生,有太多爱的诗,泰戈尔的《飞鸟集》,莎士比亚的《罗密欧与朱丽叶》,它们让世界美丽,让我们理解了生活,感受了生命。
我一直在想:如果书是一位老师,昔日的教育,不知给了我多少帮助,那我又如何回报它呢?它就像春蚕般的奉献,却得到被抛弃被火化的结果。
如果要赞美它的美,多少语言也是表达不出来的。
它就像流水一般——越深越无声在马克思身上我读懂了“人的价值蕴藏在人的才能之中”的道理;在詹天佑身上我读懂了“名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的爱国之道;在鲁迅身上我读懂了“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奉献精神。
感性的诗人生活在永恒之中,与爱的奉献一样,永不腐朽,我们知道了回报社会才是最好的奉献。
可想而知,书该是多么可贵,多么令人神往……爱不需太过轰轰烈烈,只是一点一滴的奉献,都会让人感动不已。
书陪伴我走过了年的岁月,它像跳跃着的音符,也似一幅流光溢彩的画页,是人类文明的长生果。
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自终地陪着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
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让我的心灵得到净化。
它让我有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我和书的故事永远不会画上休止符,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丰富……缕书香伴我行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
书是流消的血液,书是灵动的生命,书是无尽的源泉。
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回首读书的日子,我仍忍不住怦然心动,一路走来,山高水远,我对书始终保持着一种绵绵不尽的情感,夜阑人静,一书在手思绪万千。
拜读古今中外灿烂的文学长卷,卷卷都缀满一个深深的情字,翻阅人世千般气象,万种风情的纸页,触摸书中所诉故事的经脉,展读书中人物的笑颜,捧书中文章的内涵,那行云如水的语句,花雨缤纷的意境,真挚动人的情感,倾刻间唤醒了我沉睡的心灵像花瓣绽放在春阳中一般,有书的日子,充实,快乐,振奋,青春的本色在书香的温润中闪光,炫彩,歌唱。
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我们面对的不是钢筋水泥,建造的不是高楼大厦,而是鲜活的生命,娇嫩的心灵,祖国的未来。
所以,作为教师必须锤炼自己的语言技巧,提高语言的感召力说服力鼓动力,拓宽自己的语言内涵,增强语言的亲和力凝聚力向师力,丰富自己的语言积累,再现语言趣味性灵活性厚重性。
当我们拥有了精妙的语言技巧,高超的驾驭能力灵活的应变能力,实际上就是拥有了一笔取之不尽的财富,那时候,我们的每一句话都会真正起到“不是蜜,但可以粘住一切”的作用。
而这些能力的获得,只能信赖于书,只有读书,我们才能拥有源头活水,滋润学生求知若渴的心田,只有读书,我们才能引领学生读书;只有读书,教起书来才会得心应手,左右逢源,妙趣横生,事倍功半。
让研读教育名著成为我们生活方式的一部分吧,让我们的生活再添几缕书香吧!让教育先贤的智慧,把我们课改实践的前行之路照亮吧!让我们在打造绿色课堂,全面实现新课程育人目标的实践中实现我们的专业成长吧!漫游在教育书籍中,我的心潮此起彼伏,《爱心与教育》让我知道了为人师者要有爱心耐心和信心;《民主与教育》使我明白了学生也的有说“不”的权力,《我的教育理想》让我懂得了一名优秀的教师要有理想有文化有爱心。
所以,教师读书既要有栽花,也要用心插柳。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象严冬里遇到了炭火,它会以无私的自信给你燃起澎湃与激情。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酷热的夏天遇到了浓阳,在你孤芳自赏时,给你浮躁的心灵泛起轻爽的凉风。
与书为友吧!因为读一本好书,就像迷途的航船遇到了航标灯,高扬理想的风帆,驶向人生的旅程。
“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眼前直下三千字,胸次全无一点尘”“读不在三更五鼓,功只怕一暴十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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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书的故事作文500字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太多了,如果硬要我说出一本中意的书,那就非《西游记》莫属了。《西游记》这个名字我岁就知道了,但是我不知道《西游记》是什么,甚至天真地以为它是一种玩具。
爸爸妈妈为了让我知道《西游记》是什么,就在我岁生日那天给我买了本关于《西游记》的小人书,也就是它带我走入了名着的殿堂。
于是,我就天天看着上面的漫画看,我看得爱不择手,一拿起来就舍不得放下。
只可惜上面好多字我不认识,直到小学一年级,我借助拼音才能自己读懂里面的字。
也就是我第一次看《西游记》。
第一次看《西游记》,我的收获只有把《西游记》里所有人物的名字背了个滚瓜烂熟。
第二次品味它则是在四年级,通过那次细细品味,我发现它比小人书精彩多了。
它把孙悟空的勇猛,猪八戒的呆懒描写的淋漓尽致,他们的飒爽英姿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第三次看《西游记》就是现在了,书里有些部分是文言文,原着的《西游记》更精彩了,你看这一段:两个在半空中一场好杀,咦?:齐天大圣,混世泼牛王。
只为芭蕉扇……,书中的人物都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都十分精彩,给我的气氛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这本书我太喜欢了,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叫我吃饭都不知道。
为此,我经常受妈妈批评,但我还是忍不住要去看。
这本书给我带来了很多快乐,比看电视精彩多了,我喜欢这本书。
我爱书,特别是好书,爱它那行云流水般的通畅,爱它那天高云淡的深邃。
应该说,每一本出自不同作者的书,都自有它独特的风格,或深沉或轻快或悲伤或欢愉。
但无论怎样的好书,都能给你带来感观于心灵的愉悦。
犹如夏日里的一杯冰水,彻骨的寒冷过后便是无比的清凉。
我从识字起就喜欢读书,从小时候的连环画到如今的长篇小说等。
是书让我慢慢认识这个世界,是书使我懂得了做人的道理,是书让我开阔了视野,也是书教了我无数的知识。
我和书之间的故事也随着读书数量的增多而渐渐增多。
自从上了三年级我们学习了作文以后,爸爸妈妈就给我买来了好的好作文书,让我从中受到启发。
我从此以后便爱上了作文书。
不久,从《小学生作文宝典》中我懂得了写作文不能搬硬套,要灵活应用。
一天,妈妈有事出去了,叫我如果下雨就收衣服。
我正拿着一本作文书津津有味地读着,我在书里遨游,完全忘记了自己,忘记了周围,忘记了所有。
当我看见一篇描写悲惨的作文时,真如身临其境,耳边还响起了凄凉的哭声,我被这一切感动了,我也哭了……妈妈回来了,走到阳台去了,衣服已经湿得能出水了,我依然在看书,“啊,怎么啦?衣服怎么湿透了!怡,你是怎么搞的?”这时我才恍然大悟,“我,我……我忘记了。
”我搔着头说。
弄得妈妈哭笑不得:“你呀!爱看书爱得呆了!”我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是啊,书,毕生是我的至爱,它让我拥有了一份最恬静的情感和一个最原始的兴趣。
我的第一本书是识字书。
慢慢的,慢慢的,我开始看童话书。
我为丑小鸭变成白天鹅感到高兴。
我为卖火抄柴的小女孩感到可怜……当我跟朋友闹别扭气呼呼地回到家里的时候,书里那些友情的故事让我忍不住回去跟他道歉。
当我惹爸爸妈妈生气时,书里那些亲情故事让我情不自禁的跟他们说声“对不起”。
我有一个习惯:出门旅游总要带几本书。
这是为什么呢?出门旅游没人跟我玩,看看书那种无聊的感觉就跑到袭九霄云外去了。
我爱书,爱到了走火入魔百的地步。
鲁迅先生曾说过:“我利用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看书。
”而我说:“我利用自己上厕所的时间看书。
”有了书,我感觉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
书里的好词好句,我不仅记在心里,而且还应用自如。
二年级的时候,我还曾经在报纸上发表过的文章。
有时候,我还会利用书上的知识逗爸爸妈妈开心呢。
度书是我的开心果,闲的没事的时候,我就会去找书里的知识“玩”。
我希望大家也喜欢我的“老朋友”。
我与书的故事作文字茶虽香,但不醉人;牛奶咖啡虽好,但有苦涩;红酒虽醇,但伤害人的身体。
我爱课余生活,因为它是丰富多彩的,正如雨后彩虹。
在五彩缤纷的课余生活中,书无非是我的最爱。
我爱书,更爱看书,因为我觉得看书时一种享受。
从书中,我知道了许多真理,也明白了“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真正意思。
我是一个小书迷。
在书中,我知道劫富济贫的梁山好汉,知道了诸葛亮“不是两主”,“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知道了西游记中师徒四人在取经路上的艰辛;知道了司马懿最终统治了三国;知道了我的心情也会随着书中的情节而波荡起伏。
读到高兴的时候,我会“咯咯咯”地笑起来;读到悲伤地地方,我的眼眶里充满了泪水;读到生气处,我握紧了拳头。
回到家里,我写完作业后,就迫不及待地拿起一本书入迷地看着。
“吃饭了”,妈妈大声地喊着。
喊了半天,一点反应也没有,妈妈使劲地喊着,这时,我吓了一跳,书也掉到地上。
我还从书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其中,有一个就是米老鼠是怎样出现的。
迪斯尼小时候很喜欢画画,迪斯尼对老鼠非常有感情,所以画出来的老鼠也非常形象生动。
老鼠越画越好,受到很多小朋友的欢迎,很快就成了卡通明星了。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书里充满着知识,也充满着乐趣,我的课余生活也因此而更加充实。
时光荏苒,斗转星移,曾几何时,图书馆已成为了我心灵的圣殿思想的驿站。
在那里,我感到了大自然淳朴的气息与野味。
山涧的清泉丁丁咚咚,林间的绿色令人心醉,天边的晚霞轻盈缥缈,枝头的花朵芬芳四溢。
当我畅游于那美妙的文章中时,感到,它们一样的清澈,一样的灵活,一样的沁人心脾!没有杂质,只有那种平凡的而又纯洁的如泉的清新。
在凡世里生活,被海潮袭卷着,难免会落一心沙尘,而那一缕缕一滴滴清泉汩汩流过我的心房时,给我留下的是一颗水晶般灿烂的心。
书如山里一泻千里的瀑布,每一字,每一句,每一行都充满着灵气,富含着激情,万马奔腾,气势雄壮。
就在我心灰意冷或消极疲惫的时候,有那么一脉天与地的精气冲击我的灵魂,仿佛为生命洒满了阳光。
那种“惟我独尊”的狂傲,那份“天地同在”的气魄油然而生。
就像瀑布一样,在凹凸的利石上击碎自己,换个晶莹满天。
“呼——”你听到风声了吗?风吹着浮萍四处漂泊。
读书,就有如感受浮萍的轻松和随意。
不妨轻轻卸下肩上的重担,心上的绳索,追随的肩膀,去书中寻找属于自己的浮萍心境。
多读书,品位的不仅仅是清新热烈和浪漫,更有一份哲理。
就如同坐落着的山,是永恒的哲理。
读书,如同爬山,“登的愈高,望的愈远。
”当书里的理性,擦亮了眸子,便有“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迈,目光就会穿越世俗的尘埃上升为一种高度一种品位一种洒脱一种超俗。
当执笔时,那种最远古最单纯最接近自然的思想会不断涌出,没有尘嚣的嘈杂!图书馆以它那独有的魅力启发着我熏陶着我感悟着我,载我扬帆起航,带我搏击风浪,领我经历风雨,指引我翱翔在书的殿堂中,伴随我萌发成长!大自然中,这边风景独好!下载百度知道,抢鲜体验使用百度知道,立即抢鲜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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